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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1-10-21 浏览量:8063 来源:网络

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关于企业延期复工通知规定,当前全国迎来春节假期后人员返程高峰,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信心,坚决拥护决策部署。各会员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团结带领工作人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二、加强内部管控,做好自身防护

各会员单位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的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重点排查是否到过湖北特别是武汉等重疫区,或与疫区人员、本省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如发现存在以上情况,应延迟其复工时间,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复工开业后,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和完善防控疫情的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工作、生活场所的消毒防护和环境卫生,企业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加强对职工健康状况的监测,尽可能减少职工聚集性活动,严防疫情发生。

三、工作安排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省价格协会将暂停举办办公会、培训班、座谈会等聚集性活动,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各单位在办理机构备案、执业人员登记、开具证明等相关业务时,请采取通讯联络。随时关注省价格协会网站、微信群。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省价格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联络,并尽量采取邮寄方式办理。

2、会员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如遇到其他困难,可及时向省价格协会反映,省价格协会将尽所能提供帮助。

 

 

山东省价格协会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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