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价格协会
秘书处内设机构及职责范围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由会长领导。根据日常工作需要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处暂设三个工作部门,即:综合部、咨询部、培训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综合部:
1、负责起草协会有关文件、制度建设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2、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
3、组织开展价格自律、价格诚信等活动;
4、编制协会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包括收取会费等各项财务管理以及购置和管理办公用品;
5、负责秘书处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文件运转,档案及印章管理。完成山东省社团组织每年度的“年检”及代码证审核工作;
6、负责对外联系及接待工作,协调与价格主管部门、社团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组织参与中国价格协会及其他省市协会开展的有关活动;
7、负责宣传政府价格改革、宏观调控政策、法规等,编辑出刊“山东省价格协会通讯”;
8、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咨询部:
1、接受中国价格协会、省价格主管部门及会员单位的委托进行价格调研、课题研究、行业状况调查等;
2、接受委托,组织开展定、调价项目的相关咨询服务;受理价格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
3、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价格政策、价格体系建设和价格改革的重大举措等进行评审、论证服务;
4、举办价格和市场方面相关的专题交流、考察活动;
5、接受社会各界的委托,特别是单位会员的委托,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供信息、咨询、协调等方面的服务;
6、组织开展“山东省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和“山东省价格诚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并组织会员参加中国价格协会、省社科联以及其他协会开展的各类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7、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部:
1、根据省价格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和单位会员的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授课,筹备整理培训教材;共和3、负责师资培训队伍的建设与维护;
4、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组织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及物价业务培训,组织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培训。
5、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单位会员的委托,组织教育、医疗、药品、水电、物业经营等专题价格收费政策培训;
6、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