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价格协会:
你会《关于报送价格评估(鉴证)机构备案初审名单的函》(鲁价协会〔2022〕5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政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评估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72号)规定,价格评估(鉴证)机构备案信息(第一批)已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特此函复。
附件:鲁发改价格函〔2022〕83号关于价格评估(鉴证)机构备案信息(第一批)有关情况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