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2部门联合发文合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网信办以及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影响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实施“八个专项行动”,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分类施策,协同联动,综合发力,推动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发展大局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更好发挥作用。
一、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党建工作适合属地管理的社会组织,由住所所在地党组织实施属地管理;在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社会组织数量较多的行业,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行业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对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管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负责兜底管理。明确推进“两个覆盖”的五种形式:一是应建尽建。社会组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成立党组织。二是联合组建。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邻等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三是“1+N”覆盖。无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由承担其党建工作管理职责的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者指定1个党建工作基础好的社会组织就近带动其开展党的工作。四是基地带动。在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创业创新园等建立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带动入驻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五是融合推动。落实“三同步”要求,新成立社会组织具备条件的须同步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须同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质量。加强登记审核把关,落实直接登记政策,制定分级分类登记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登记质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会团体建设,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和非国有博物馆规范管理。实施分类管理,对运作不规范的加强指导和风险提示,对轻微违法违规的教育约谈并提醒纠正,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重点监管。
三、加快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按时完成脱钩任务,组织实施脱钩改革评估,确保脱钩工作质量。建立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党建管理接续工作,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
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纠正会费档次过多、会费收取不合理、重复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等行为,严肃查办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健全社会组织信用监管体系,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强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和依法公开,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
五、清理整顿“僵尸”社会组织。对常年不开展活动、长期不发挥作用,通过登记住所、备案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单位均无法取得联系,理事会无法按规定换届、正常工作无法开展的“僵尸”社会组织,列出清单,全面清理。
六、整治非法违规社会组织。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对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报,以及在抽查中发现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开展大数据舆情分析监测和风险预警,及时处理苗头性问题,推进“打非”常态化。制定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七、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为初创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指导、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推行“以社管社”,支持在街道(乡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指导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八、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发展大局。加强组织引导,优化发展经费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优势,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社会治理、公益慈善,以及跨省区支援、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