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747号)规定,我省汽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降低145元,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降低140元。现将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自2015年12月1日24时起执行。